2021-09-23
各单位、各部门: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津教科函[2021]20号)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1年度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类别为: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(一般项目)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。 支持高校开展长期稳定的自主选题研究。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,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。 二、项目要求 1、加强基础研究。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。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》,主要围绕我市“双一流”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、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。 2、突出应用研究。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,特别是对我市“十三五”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;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与转化为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工艺,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。 3、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